赵瑞龙心里一阵恶寒。
妈的,果然狗改不了吃屎。
不过想想也是。
像周安荃这种习惯了坑蒙拐骗挣快钱的人,是不可能老老实实挣钱的。
哪怕在监狱里接受过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但出来后也很难靠勤劳致富。
“你就不怕又进去?真要二进宫,恐怕就要牢底坐穿了啊!”
周安荃不以为然的呵呵一笑。
“放心吧老弟,我怎么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难道你忘了,我在监狱里几乎天天研究法律,我会不知道钻空子?”
“毫不客气的说,我做的买卖,就算有人把我告发了,我也不违法!”
这一点,赵瑞龙是相信的。
都说久病成良医。
一个本就喜欢诈骗的人,还研究了很多年的法律。
那么他出来之后重操旧业,必然会钻法律空子、设风险屏障。
即便再次东窗事发,他也能让别人倒霉,自己却逃脱法律制裁。
而周安荃之所以能如此有恃无恐,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律具有滞后性。
法律通常是应对已成熟的社会关系和已暴露的社会问题。
制定新的法律,需要观察一个新鲜事物所带来的利弊,等社会对其形成共识之后,再制定一套相对公平有效的规则。
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滞后的,所以滞后性也就成了法律的天然属性。
就像经济不够发达,老百姓普遍都还很穷,路上私家车数量很少,大部分人只买得起自行车或摩托车,交警也没有先进准确的测量仪器,那么自然不会严查酒驾。
即便查到了酒驾,也只是扣分、罚款、吊销驾照和行政拘留,只要没造成严重的后果,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只有经济飞速发展,路越来越好、车越来越多,酒后驾车造成的伤亡惨案频繁发生,导致人们对醉酒驾驶行为深恶痛绝,醉驾入刑才有可能。
赵瑞龙记得穿越前,是2011年才修正了危险驾驶罪规定,将醉驾入刑,效果也确实立竿见影,因酒后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喝酒不开车成为了普遍共识。
但是在这个世界……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醉驾,依然还不算犯罪。
即便汉东省为了构建法治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地方法增加了打击惩处力度,但刑法都没修正,也只能多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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