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越来越紧。
疑点一:时间。卷宗上说,案发时间是四月十五日夜里亥时。
邻居张氏证词说,她听见柳氏房里有争吵声,大约持续了一盏茶的功夫,然后听见一声闷响,就安静了。
之后没多久,她看见胡伟波从柳氏房中出来,衣衫不整,慌慌张张地往后院去了。可问题是,胡伟波住的仆房在后院最里面,从柳氏房到后院,要穿过整个李府的花园和夹道。
张氏住在柳氏隔壁,隔着一条巷子,她怎么能在大半夜看清那个人是胡伟波?而且她只说了“衣衫不整,慌慌张张”,却没有描述他的脸。
卷宗里只凭“体态相似”就认定是胡伟波,这太草率了。
疑点二:物证。那件沾血的外衣是在胡伟波住处搜到的。
胡伟波说那件外衣是他干活时沾的鸡血。李大有家里养了几十只鸡,胡伟波确实经常杀鸡。仵作只是简单地比对血型,说“相符”,可鸡血和人血在当时的检验技术下,很难区分。
朱兴明知道后世的血清学检测,知道鸡血和人血在显微镜下是不同的,可这个时代,仵作哪有那种设备?所谓的“血型相符”,不过是肉眼看看颜色,太不靠谱了。
疑点三:动机。卷宗里说,胡伟波因为柳氏曾经当着下人的面骂过他,怀恨在心,所以报复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