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坚定而平和的语气宣布:“好,既然大家的意见已经达成一致,那么就按照这个方案抓紧推进后续工作。请组织部尽快牵头起草相关的任职文件,并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上报审批。”
随后,相关的组织程序便紧锣密鼓地启动。方案先提交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紧接着将拟定名单上报至公安部,由公安部进行审核备案。之后,再由省长依照法定程序,正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履行任命手续。整个流程看似按部就班、波澜不惊,但实际上每一个环节都牵动着方方面面的关注,背后的考量与博弈暗流涌动。
最终,所有法定程序和组织手续全部圆满完成,江一鸣正式被任命为兼任的省公安厅厅长。
这一消息公布后,在省内的政法系统乃至更广泛的范围内,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与广泛议论。
有人拍手称快,认为这是省委下决心打破公安系统多年积弊、推动深刻变革的关键性一步;也有人心存疑虑,暗自担忧“外来的和尚”未必能真正念好本地公安工作这本复杂的“经”,对改革前景持观望态度。
但无论如何,江一鸣的任命已经成为不可更改的定局。
2013年10月21日,省委在省公安厅隆重召开了干部大会,正式宣布省委关于省公安厅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
会议由省委组织部部长黄泽泓主持,省委书记杜家乐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省委书记亲自出席公安厅的干部大会,这在省公安厅的历史上是比较少见的情况,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此次人事调整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格外关注。
同时,这也向外界释放了一个清晰而强烈的信号:省委对于推进公安系统改革、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决心是坚定不移、不容动摇的,对于江一鸣同志在新岗位上的工作,省委也将给予全方位的、坚定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