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贸易公司,总部位於伦敦。
10年后,也就是1907年,壳牌运输贸易公司与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喜结连理」,合并成了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但在法律上依旧各自独立。
促成两家合并的根本原因是,荷兰皇家石油公司的原油产量大,但销售渠道弱,而壳牌运输贸易公司拥有庞大的油轮船队、全球港口油库和远东销售网络,但自有原油产量不足。
双方业务高度互补,短板刚好互相补齐,自然能一拍即合。
当然了。
还有一个核心原因。
90年代初,美国标准石油是全球石油霸主,资本雄厚,在亚洲、欧洲大打价格战。
它一边压煤油售价抢市场,一边四处收购油田、航运企业,这就触碰到了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和壳牌运输贸易公司的核心利益。
如果单打独斗,两家都不是美国标准石油的对手,只能抱团取暖,抵抗美国石油巨头的攻势。
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对的,两家业务合并后,依靠互补优势,形成了开采、运输、
销售的一体化链条,大幅降低了各项成本。
2005年,由于时间已经验证了这套商业模型的可行性,荷兰皇家石油公司和壳牌运输贸易正式从法律层面合并,也就是目前的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全球六大石油寡头企业中,能保二争一的存在。
塞缪尔家族虽已隐匿幕后,不被普通人知晓,但它依旧是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的幕后决策者之一。
见有人点名塞缪尔家族,与其有利益往来的伊恩·克劳福当即表态道:「不见得是塞缪尔家族做出的决策,毕竟它只管运输和销售网络,石油方面的决策,往往是由伊亨家族、胡普家族和弗利辛根家族,以及荷兰的奥兰治王室拍板的。」
石油是全球硬通货,石油寡头企业内部更是资本林立。
伊恩·克劳福所提到的伊亨家族、胡普家族和弗利辛根家族,分别是荷兰第一远航贸易家族、荷兰王室银行家族和第一工业金融家族。
至于奥兰治王室,那就是代表了荷兰皇室的利益。
除此之外,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这个整体,还代表了罗斯柴尔德家族、霍普家族和诺贝尔家族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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