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内部门沟通好“挂羊头卖狗肉”的风险,毕竟这是一个纯套利行为,即便刘领导可以帮忙,但政策风险太大。
“有限合伙人基金吧!”路老板长叹一口气,其实这是他最早研究的方案。
有限合伙人基金(QFLP)是目前国内政策上较为接受的境外投资方式。
但即便如此,也要在香江设置一个境内主体(SPV),因为问界嘉禾的院线行业对外资有严格限制。
虽然这笔钱是他路宽自己的,但在他必须的乔装之下,肯定是打着外资的名头。
黄安娜业务熟稔:“有限合伙人基金算是中规中矩,资金损耗率比贸易项下投资略好,但便捷程度又比文化产业投资稍差。”
“先到一笔是一笔,国内的建设不等人。”路宽沉吟了几秒:“用这家新成立的QFLP经过香江的SPV,跟问界或者旗下的非敏感企业签对赌。”
“双方约定,截至期限大概设立在2011-2012年左右,如果问界或目标公司到时候没有完成上市,需以本金和8%的年化利息回购股权。”
黄安娜眼前一亮:“路总,这个主意好!”
“如果到时候国内缺钱就一直拖下去,或者直接宣布不上市,随便还个三五亿剩下做坏账。”
“如果到时候国外缺钱,这笔钱还能正正当当地再回流到北美!我再去把细节完善一下!”
路宽无奈道:“也是有风险的。”
黄安娜当然晓得这一点:“唯一的风险,就是这个有限合伙基金,无论是你做GP还是LP,如果美当局彻查,你会有自我循环注资的监管质疑,严重的话会被指控转移资产。”
GP就是普通合伙人,LP是有限合伙人。
一个正常的投资资金,肯定是由财大气粗的资管公司做GP,自然人做LP。
但这种投资是路老板的左手倒右手,他必须要掌握绝对的股份地位和决策权力,即便是自己做LP、找一个样子货做GP,也要通过条款严格限制投资方向、收益分配等核心事项。
但无论是哪一种,即便他在LP的身份外再加上几层掩护,都不是百分百保险的。
中美两地都有在QFLP投资备案时的“最终受益人声明”,真的打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