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望去,只见一个五短身材的男人手持长枪站在高台上,面色严肃。
此人正是都头王二虎,也是沈春艳的夫君。
周围的士兵们听到这个命令,顿时炸开了锅:
“天啊!对方可是北狄国呀,人家足有上万人马,咱们这个军营只有五百人,这不是上去送死吗?”
“可能是和周边的兄弟营一起出击吧!”
“那也很危险啊,咱们这边总人数虽然比对方人多,但是大多是临时征召的壮丁,连像样的兵器都凑不齐,铠甲更是少得可怜,真要硬碰硬,怕是得尸横遍野!”
人群里的抱怨声此起彼伏,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恐惧。
张大剑心里也凉了半截,这种混战,死的人是最多的,他虽然有隐身技能在身,但是武力却依然是个小卡拉米,跟着大部队岂不是去送死?
想到这些,他悄悄矮下身子,往队伍边缘挪去。
高台上的王二虎正唾沫横飞地训话,那杆锈迹斑斑的长枪被他攥得咯吱作响,显然也在强撑着镇定。
“北狄有什么可怕的?”王二虎的声音像破锣般炸响,“老子当年,一个人砍翻过三十个北狄骑兵!”
人群里发出几声嗤笑,谁都知道这矮子最会吹牛。
之所以能当上统领五百人的都头,完全是因为长的矮小,活的够久。
张大剑趁机又退了两步,到了队伍的最后方。
随后朝着四周看了一眼,见没人注意他,这才直接开启了隐身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