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何时领,又是到何处去领?”
周汝诚现在除了一套倾颓的宅子外一无所有,很关心布告上北殿承诺给江夏县业农之民发放的钱粮农具会不会发,什么时候发。
“这些事情不归我们清田队管,农具和粮由你们东湖镇的农会发,安家费由农会信用社发,口粮若不够,可到农会开凭证,到农会信用社借粮,借粮一石年息半斗。具体什么时候发,农会会有布告,我看你也是读书人,应当识字,平时留意着些。”王旭焘耐心地解答了周汝诚的问题。
“多谢上官指点。”周汝诚将王旭焘说的话牢牢记在心上。
插了田塘,指明四至,王旭焘从随身的棉布挎包里取出一张鱼苗票递给周汝诚,说道:“鱼塘主可凭鱼苗票领鱼苗,这票你好生收好,等鱼苗送到了,农会那边会带你去领鱼苗。”
周汝诚攥着鱼苗票,连连向王旭焘致谢。
清田队的人如此好说话,耐心解答他们周汝诚的问题,工作又如此细致,连鱼苗的问题都替他们考虑好了。还承诺发口粮和种粮,借口粮的粮息也很低。
凡此种种,说明北殿是要江夏县长久立足的。
若后续这些善政都能落实到位,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周家父子都收敛起了闹事逃乡的心思,决定先试着把日子过下去。
江夏县幸存下来的乡绅富户孤掌难鸣,表现得比较老实。
与江夏县一江之隔的汉阳县的幸存乡绅富户的可就没那么老实了。
江夏县行耕者有其地之策,又是均分田地,又是办农会的消息如烈火燎原一般,传到江对岸的汉阳县。
汉阳县不安分的乡绅聚集于蔡甸,商议对策。
蔡甸原名蔡店,为汉江下游的一个渡口,因有蔡姓人家来此开店成集,故名蔡店。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汉阳府县官员认为这里离汉阳城很近,属城郭之郊。郊外之地应称甸,故将蔡店之“店”更为“甸”,意指蔡甸乃汉阳的畿甸之地。
不过这些已经是宋时的老黄历了,眼下蔡甸,乃至整个汉阳县最有影响力的家族为王家,话事人为汉阳生员王树坤。
其实蔡甸的王家在半年之前只不过是汉阳县的二流家族。
但在北殿驻扎汉阳县三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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