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因为他相信艾萨克·珀尔穆特不敢把自己怎么样。
因为当下的他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是的。
当年,索尼之所以能够收获蜘蛛侠这个IP,那不是因为蜘蛛侠真的没人要啊,而是艾萨克·珀尔穆特在掌控漫威后,使用暴力手段,把蜘蛛侠的版权从它的主人那儿抢了回来。
「.」
整个事件的具体流程很复杂,总结起来则是一在收获漫威后,艾萨克·珀尔穆特发现,漫威的境遇比自己想像的要糟糕,当漫威的所有版权都四散出去了后,他们便啥都于不了。
因此,他决定把漫威散落在外的版权收回来。
由于漫威最值钱的版权是蜘蛛侠,所以艾萨克·珀尔穆特便雇佣版权律师,让其寻找收回版权的办法。接著,接下这份工作的律师卡罗尔·汉德勒(Carole
Handler)在翻看完漫威先前签的售出协议后发现,当时持有蜘蛛侠版权的人手中的持有权已经到期了。
然后,漫威便直接宣布,蜘蛛侠回归漫威了。
再然后,漫威把蜘蛛侠的版权卖给了索尼。
再再然后,事情就结束了。
嗯。
事情就这么简单。
当然,要是有人深究,当年持有蜘蛛侠版权的人为什么连手中版权到期了都不知道————
那只能说这件事情还是拿著真理谈法理。
在1998年的蜘蛛侠版权诉讼案」上,漫威的律师卡罗尔·汉德勒给法院提供的蜘蛛侠版权持有方持有的版权已经失效的证明是对方在拿到版权后没有及时的注册。
版权方表示,是否及时的在美国国家专利局注册版权并不影响合同的合法性,但卡罗尔·汉德勒声称,美国的《专利版权法》表示,自然人或者企业在获得一项新的专利后应当及时的注册,所以,不及时注册就是自愿放弃该专利。
当此话语出现后,米高梅人都傻了!
没错。
当年,在漫威想要收回蜘蛛侠版权时,版权的持有方是米高梅。
但就算米高梅表示,漫威他妈的是在扯淡,可————
米高梅的CEO直接就被艾萨克·珀尔穆特威胁了。
艾萨克·珀尔穆特表示,他要么当庭承认,米高梅手里的蜘蛛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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