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那小子和他的同伴就是想逃,也逃不掉了!”
“等会儿,中队长大人把那小子和他的同伴都除掉之后,咱们哥几个就把那小子和他同伴扔上垃圾车,运到城外面,然后去喂野狼就可以了。”
在他们看来,他们的中队长的实力是完全可以碾压徐则和陈玄兵的。
再说了,就算取得能和他们的中队长过上几招,不还有那几个高手吗?
加上他们这十几个人,到时候,一拥而上,还有徐则和陈玄兵的活路嘛?
围观的那些吃瓜群众也是个个瞪大了眼睛,都知道那个中队长带了几个彪形大汉过来,眼看着徐则和他身边的陈玄兵,就要遭遇灭顶之灾了。
在无罪之城这样毫无秩序可言的野蛮都市中,嗜血和冷酷是无罪之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内容。
如果无罪之城毫无争斗和杀戮的度过了一天,反倒是让无罪之城的人们感到不适应,一定会觉得生活中少了什么一样。
在这样一种环境中,无罪之城的人们自然而然的对于打斗和血腥的场面,那是相当感到刺激的。
这就如同华夏那些繁华都市中,人们在夜生活时段,去到灯红酒绿的酒吧、歌厅中莺歌燕舞。
在无罪之城,相对平和的娱乐项目反倒是比较少有的,在大街上常见的多是打斗的事件发生。
无罪之城的人们一遇到打斗的场面,便会围拢上来观看。
而现在这一刻,神魔堂那名中队长和几个高手来到现场,顿时引起了围观吃瓜群众浓厚的兴趣。
仿佛他们是大海中那嗜血的鲨鱼,只需要在海水中出现少许的血液,那些鲨鱼便会蜂拥而来。
那些吃瓜群众纷纷议论着,猜测着今天打斗的最后结局。
“你们说,那小子会不会被神魔堂的人当街殴打致死?这一次可是大不同了,神魔堂的中队长带了几个高手亲自过来,那个挑事的小子和他的同伴估计命悬一线了。”
“我看也是,如果说刚才那个小队长不是那小子的对手,可这一次的对手却是大不同,神魔堂的中队长赶过来,一定会施展出凶悍的功法,把那挑事的小子当街杀死,以维护他们神魔堂的威名。”
“就是,那个小子真是不长眼啊。惹什么样的人不好,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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