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罪有应得。
但是李东明从来没有想过要把对方往绝路上逼。
把人弄死,这从来都不是李东明的做事风格。
除非是已经到了事情完全无法缓和的地步,否则,能退一步是一步。
老话说的好,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虽然商场上也是一场残酷。
但并非如战场一般,必须要你死我活。
只要你不危及到我的利益,那么咱们两个也可以成为朋友。
同样。
李东明对于李强虎也算得上是相当的容忍。
如果换做前一世。
有人敢在自己商业帝国上面扮跳梁小丑,李东明会让对方知道什么叫做不自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