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要求开禁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明帝国不得不顺应时代的要求,相应地开始调整僵化的海禁政策。隆庆元年(1567年),明廷最终在福建漳州月港宣布部分开放海禁,准许私人海外贸易船申请文引,缴纳饷税,远贩东、西二洋(但因倭患不许去日本)。
月港开禁以后,明朝东南沿海私人海上贸易从地下转为地上,得到迅猛发展,出现一派繁荣局面。
这样,以澳门与月港两个不同性质的港口作为中国海外贸易的缓冲口岸,依赖澳门——日本、月港——马尼拉这两条重要的航运线平衡协作,东亚和东南亚新形势下的贸易格局被建立起来。
但这个贸易格局很快却因荷兰人的东来而遭遇严峻的考验。荷兰作为大航海时代的后起之秀,曾是西班牙的附庸国。自1556年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传位菲利普二世后,尼德兰开始为争取独立而公开叛乱。
1579年,尼德兰北方七省联合起来,成立了乌得勒支联盟,它被认为是现代荷兰的开端。1580年,西班牙吞并葡萄牙,这引起了英国的惶恐,它开始以军事行动支援乌得勒支联盟。
1581年,乌得勒支联盟宣布独立,成立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简称荷兰。而西班牙无敌舰队则在1588年惨遭灭顶之灾,西班牙百年来的海上霸权开始衰弱。
为反制快速成长的荷兰,里斯本从1594年起坚决禁止荷兰船进港。当时,荷兰的经济主要依靠在欧洲的转口贸易来维持,其中在里斯本港口转载的香料贸易最为重要。里斯本禁止荷兰船进港,让荷兰别无选择地加入了东亚的海上竞争。
1596年,由霍特曼率领的4艘荷兰船只,绕过好望角航抵爪哇西部的胡椒交易港——万丹。在这里,以及其他港口,荷兰人秉承“海上乞丐团”趁火打劫、杀人掠货的风格,用蛮横无理、粗鲁残暴的手段从事商业活动。
他们虽遭到驻扎于万丹的葡萄牙人的阻挠而贸易受损,但最终仍有3艘船只成功返回荷兰,并带回少量东方物产,这足以证明东印度的航海活动是可行的。
因此,荷兰商人纷纷成立了东印度航海贸易公司,发起一波波前往东方的航海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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