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特别舒服,好像这枪就该长成这样。”付总琢磨着词句。
旁边的李云龙笑着解释:“付总,您说的这种感觉,有个专业名词,叫‘人体工程学’。以前的枪是让人去适应它,而这把枪,从设计之初,就是让它来适应人!”
“原来如此!”付总恍然大悟,虽然不太懂这个词,但意思他明白了。
“不过,您刚才那样试,还试不出它的真正能耐,看我的!”
说罢,他从付总手中接过步枪,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走到沙桶前,竟一把将崭新锃亮的神兵,“噗”地一声直接插进了沙堆里,还用力搅了几下!
“李云龙!你他娘的干什么!!”
张万和瞬间眼睛就红了,血压飙升,嗷一嗓子就扑了过去,恨不得生撕了这败家玩意,“这是新枪!老子的命根子!你咋能这么糟蹋!”
平时战士们爱护枪支,恨不能用衣服包着,生怕进一点灰尘。这狗日的李云龙,居然把它当烧火棍往沙子里捅?!
然而,这还没完!
就在张万和快要冲到跟前时,李云龙竟又将沾满沙粒的步枪,“哐当”一声,直接扔进了一旁装满清水的水桶里!
“完了!全完了!”张万和眼前一黑,差点背过气去。
战士们过河都高高举起步枪,唯恐沾水导致枪机生锈、无法击发。
李云龙这混蛋,他分明是知道的!知道还这么干,就是存心要毁了这支枪!
要不是付总就在旁边站着,张万和绝对已经挥着拳头冲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