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现象,不写推断:
【墨库取用(七日):三日前霜墨取用一小盏(司主符印),回锁墨取用一小盏(司主符印);两条记录监签栏均为执事组总印,无具体监签人手签。】
纸源、墨源都指向同一条暗线:北廊巡线—总印核领—无手签—无回收。对方在用“组织”遮住“个人”,在用“流程”遮住“手”。
第三道门,是经手链。
江砚回到案牍房,先把自己在封域内的动线整理出来:续命间—案牍房—名牒堂—听序厅,所有节点都有执律封签、照影镜或守岗记录。只要经手链写清,对方再想伪造他“私下去工匠铺”,就得同时伪造守岗、伪造封域锁痕、伪造照影镜节律。这种伪造成本极高,越高越容易露出破绽。
可对方显然不怕成本。
江砚刚把经手链写到一半,案牍房外便传来一声通报:“执律堂外廊递来‘核验问责函’,请临时记录员过目。”
红袍随侍接过那封函,拆封时动作极慢。函纸同样嵌银线,纸质偏硬,像内廊档案纸。函内只有一页对照记录,记录上赫然写着一句:
——临录牌印记出现在工匠铺外廊门槛处,时在昨夜亥时。
落款是“外门执事组总印核验”。
江砚的后背瞬间沁出一层冷汗。
昨夜亥时,他在执律堂封域内,被安排在案牍房誊写随案记录,外廊守岗可证,案牍房照影镜可证。可对方拿出来的却是“临录牌印记出现在工匠铺门槛处”。这不是普通栽赃,这是直接拿他的印记当刀,要把他从“记录工具”变成“涉案节点”。
红袍随侍的声音冷得像铁:“他们动手了。伪链开始了。”
江砚强迫自己不去看那句“昨夜亥时”,只看函上的两处细节:一是“印记”,二是“门槛处”。临录牌的银灰粉末印记不是谁都能复制,除非对方能在远处试触他的牌,取得某种“对接节律”,再用相同体系的粉末做出近似印。
而他们确实试触过。
“按规程回应。”长老的声音从案牍房门侧传来。他不知何时已站在门外,影子被廊灯拉得很长,像一条压过门槛的线,“不争辩,不情绪。用可复核链条压回去。”
江砚起身,腰身微躬:“请长老示下回应要点。”
长老只给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