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中的那碗红烧肉还要好吃十倍。
任红豆一边吃一边跟春妮聊天,话题很随意。
春妮起初还有些拘谨,但在任红豆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中,渐渐放松了下来,话也多了起来。
她家的情况跟安宁差不多,甚至更糟。
她是家里的老大,下面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弟弟是全家的宝贝,她初中没读完就被家里叫回去干活了,因为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没用,反正以后是要嫁人的。
说到这里,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停顿了片刻,然后继续说下去。
十八岁那年,她爸给她定了一门亲事,嫁到隔壁村的村长家,给村长家的儿子当老婆。
那个男人前头已经死了两个老婆了,村里人都说是被他打死的,喝完酒就打,打完就往死里打,两个老婆都没熬过三年。
她爸妈不是不知道这些事,但他们不在乎,因为村长家出的彩礼高。
春妮说到这里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要么跑,要么死。我不想死,所以就跑了。”
在一个夏天的深夜,她趁着全家都睡熟了,翻墙跑了出去。
她不敢走大路,怕被抓回去,就沿着山路一直走,白天躲在树林里睡觉,晚上借着月光赶路。
她不敢停下来,因为她知道,一旦停下来,可能就再也没有勇气继续走了。
饿了就摘野果子吃,渴了就喝溪水。
她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三天三夜,还是更久,脚磨破了,鞋子走烂了,最后终于看到了公路。
“我当时都想好了,就算饿死在路上,被山里的野兽吃了,我也绝对不回去。”
任红豆没有说什么同情的话,只是又给她夹了一块狮子头。
“我走了之后,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招娣,不现在应该叫安宁了。”
春妮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安宁,
“那丫头从小就瘦,在家里又吃不饱,我走之前还能偷偷给她藏点吃的,我走了之后,她肯定又要饿肚子了。”
她顿了顿,然后笑了,
“不过现在好了,她也出来了。”
饭吃到最后,任红豆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到春妮面前。
名片上面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串电话号码,她送外卖的时候,曾经路过一栋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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