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证咬死了。
此时的律法,盗窃罪是“计赃论罪”,也就是按偷的东西值多少钱来判刑。
陈家那条腊肉不大,按价值远不到一两银子,按律法是“杖六十”。于是那赖子被打了六十板子,屁股开花,只勉强保下条命。
经过这事后,之前那些窥探的、爬墙的,通通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