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家六家产业——昨天已经有五家主动补报。最后一家不是商户。不收货款。不做买卖。只是替街坊邻里存一些旧账本。”
“既然不是商户,那就不在商税登记范围内。但旧账本的存放是一桩寄托关系。按照太原府本地的寄托契约条例,收存他人账册的场所需要在府衙备案。备案登记表在——”
杜荷从格式册里翻出另一页。
这一页不是度支司的格式。
是太原府自己的地方法规——城阳昨晚从太原行宫留守司的旧档里提前调出来塞进他包袱里的,她没告诉他,只在他翻看时从旁边推了一页批注条过来。
“——《太原府寄托契约登记条例》第三条。崔参军。这份条例是贞观八年太原府自己定下的。你有存档吗。”
崔某第一次把身体从椅背上移开了。
他站起来走到档案柜前翻了一会儿。
拿出一份被压在最底层的旧册子。
翻到第三页。
条例确实存在。
第三条明确规定了收存他人账册的场所须在太原府衙备案。
备案内容须列明收存账册的来源、数量和委托人姓名。
崔某把条例看完之后,把册子合上。
然后看着杜荷。
“杜堂长。那最后一家崔氏产业——今天下午之前会主动到太原府衙备案。备案表上会列明所有委托人的姓名。”
“但我不保证那些姓名你看得懂。有些名字是假名。有些名字是化名。有些是真的——但真的那些名字背后的人可能不愿意被长安知道旧账还存在。”
“崔家收了十几年的旧账。今天下午备案的时候——只需要在备案表上填一个委托人的真名就够了。不是全部。一个。我要的是那个能让我知道这扇门后面最大的一笔旧账属于谁的名字。”
崔某沉默了片刻。
然后说了一句话。
声音比之前轻了半截。
“贞观十二年。太原行宫副总管崔某——跟我是同族——从北都行宫地库里借调了一份封存档案。借调手续上写的理由是:粮料审计复核。但他借调之后没有还。那份档案至今下落不明。”
“他本人已在贞观十五年病故。他病故之前交给崔家那扇门的最后一批旧账里可能夹着那份档案中的一页。那一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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