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厅的热闹,哪怕到了深夜,依旧不减。
林宛筠却不得不走了。
她匆匆卸了妆,脱下舞裙,换回自己的蓝布褂子,头发编成麻花辫,又恢复了平日的学生打扮。
跟做贼似的,遮遮掩掩从百汇门的后门离开,好在及时赶上了最后一班电车。
“铛铛——”
电车清脆的铃响划破黑夜,十一点半了,街上的行人已经少了很多。
车上也不似白天那般拥挤,只有寥寥几个乘客。
林宛筠坐在最后一排,看着车窗外的城市街道,神色恍惚。
原来从这个视角看,是这样的。
这是她第一次坐电车。
一张车票一分半,以前她从没舍得掏,毕竟连学费都是东拼西凑借的,哪有多余的闲钱。
她的同学们坐电车上下学,而她一直都是走路。
有时远远听到“铛铛”声,她会下意识低下头,生怕那趟车上有自己的同学。
而青春洋溢的女学生的笑声,又是那么有感染力,她们三两成群挤在靠窗的座位上,叽叽喳喳谈论着学校里的趣事儿。
她总是忍不住抬起头,看着远去的电车,心想如果自己也能和她们一样坐上电车该多好。
现在她真的坐上了,才发现也没什么特别的。
午夜的电车像幽灵,穿梭在城市中,而她现在干的营生,也是见不得光的。
至少在她眼里,当歌女是很没有尊严的事。
二十分钟后,林宛筠下了车,走进了熟悉的渝南路小巷里。
姆妈是纺织厂的纺纱女工,月工资13块大洋,她们只租得起最便宜的房子——在又深又狭窄的小巷里。
一下雨,小巷就淌满了积水,她每次回家,鞋子和裤脚都要湿透。
林宛筠早已习惯了这条小路,可见过了歌舞厅的富丽堂皇和纸醉金迷后,小巷潮湿和逼仄,她开始难以忍受。
507号,她的家。
准确地说,是临时的家,毕竟这不到八平米的房子都是租的。
推开家门,昏暗的煤油灯下,一个满手老茧的妇人正在缝补衣服。
“姆妈,我回来了。”
林宛筠唱歌多了,嗓子有些哑,但她还是挤出笑容,装出轻松样子。
林母抬起头,面上却没多少喜悦,而是十分严肃:“筠儿,你又回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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