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工作,在一家餐厅后厨当厨师,从早上站到晚上,手臂上全是烫伤的疤痕。他不是没有更好的选择,可他不想靠家里。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他就是白锦书,一个从山村里走出来的普通大学生,没有背景,没有人脉,只有自己。
而许晴则是在酒吧驻唱。每天晚上出门,凌晨回来。她的声音好,长相好,很快就在那个小圈子里有了点名气。有些客人专门为了听她唱歌而来,点一首歌几十上百块钱,许晴每个月的收入比白锦书多得多。
白锦书很满意那时的生活,觉得平平淡淡就是幸福。
他每天下班回家,会顺路去菜市场买菜,回到出租屋里,系上围裙开始做饭。许晴出门前会在他脸上亲一口,说“我走了”,他头也不抬地说“注意安全”。凌晨的时候,他会听到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然后闻到一阵淡淡的香水味——许晴回来了。
他觉得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简单,安稳,有一个人陪在身边。
可是现实却狠狠给了他一巴掌。
有些东西,你以为它会一直这样下去,可它偏偏不会。好景不长,他们的之间也随着时间推移出现了很大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