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oodtaste.”
然后他走了。
念念站在走廊里,看着他的背影。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个铁皮盒子——她现在每天出门都带着——打开,摸了一下那两个齿轮。
然后合上,装回口袋。
走廊很长。
窗外的树叶被风吹动,哗哗的。
她往前走。
下周是Morrison的第一次正式研讨会。
她需要在那之前,把三篇文献里的核心构造完全推通,带着自己的问题进去。
Morrison不是好说话的人。
许杨提醒过她——Morrison从不浪费时间在准备不足的学生身上。
但念念想起了周教授说的话。
“到了MIT,不要怕Morrison。他严厉,但他识货。”
她走出了走廊,推开了门。
外面的阳光今天很好。
落在草地上,落在路上,落在远处那栋刻着学校名字的石墙上。
念念把帆布包往肩上提了提,朝图书馆走去。
Morrison的研讨会是下周三。
六天。
够了。
第二天。
早上七点。
念念起得早。在村头的小路上走了一圈。
空气很凉。露水很重。稻田里的秧苗绿油油的。
她走到小学门口的时候,看见了一个人。
不是人。是个孩子。
四五岁的样子。女孩。
穿着一件大了两号的碎花衬衫。领口松垮垮的。袖子卷了好几层。裤子膝盖上有两块补丁。颜色对不上。
她蹲在地上。
手里握着一根树枝。
在泥地上划。
念念走过去。
没有出声。先看了一眼地上。
泥地上歪歪扭扭画了几道痕迹。不是画。是在写东西。但笔画不对。横不平,竖不直。像是照着什么在模仿,但模仿不来。
念念蹲下来。
“你在写什么?”
女孩抬头看她。
眼睛很大。黑亮黑亮的。脸上有两块泥巴。
她没有害怕。也没有躲。
“我在写我的名字。”
“你叫什么?”
“程小禾。”
“谁起的名字?”
“我奶奶。她说田里的禾苗最有劲,刮风不倒。”
念念看着地上那几道痕迹。
“你写给我看看?”
程小禾低下头。又划了两笔。
树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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