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了。
但江晨认真回答的样子,更抽象!
【哈哈哈哈哈……江律师你还真说啊!】
【我都想不到,江律师真的会回答这个问题!】
【敬业这一块!】
【还得是江律师啊,我打小就看好他!】
【笑不活了,江律师为了哄好每一个网友,也是下了大功夫的!】
【好好好,想通过当舔狗获得编制的这条路,已经被堵死了!】
【不是吧,还真有人这么想过啊!】
【是人类吗?】
江晨深吸口气,又开始补充起了其他方面的知识。
“另外,你是自然人,法律上只能是公民、嫌疑人、证人、报案人、辅警、民警等人的身份。”
“警花是网络叫法,指女性警务人员,身份是人民警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你单纯追求、讨好女警,于民事上的人际交往,不会因为你追求对方,你的法律身份就变成警犬。”
江晨的回答,算是十分标准了。
彻底掐灭了对方的希望。
“不仅如此,你还要注意一点!”
江晨突然加重了语气。
“如果讨好的行为越界,要承担法律责任,但依然不会变成警犬!
“骚扰、纠缠、跟踪、发送大量信息,可能构成治安违法,也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和骚扰他人!”
“情节严重可以涉嫌刑事犯罪,为讨好对方,实施送礼行贿、帮其掩盖违法犯罪,会构成行贿、包庇等相关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一个抽象的问题,被江晨用一种很正经的方法解释了出来。
这才是最抽象的地方!
一句话来总结。
人在法律上,永远不能成为警犬。
追求民警只是普通社交,但不能实施骚扰、行贿、包庇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