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过错方!
【重点:当别人要打你的时候,注意,最好的方式就是跑,跑不掉的情况下,一边跑一边呼救,找到趁手的家伙事,一边喊着如果再追再打你,你就正当防卫了,这个时候最好有摄像头拍摄,固定证据,对方还不依不饶的情况下,大胆反击,往死里打,上了法庭,你也是正当防卫!如果一开始就还手,那就是典型的互殴!】
毕竟,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这个世界将变成什么样?(美好的明天?)
不过,这个魏贤钧也是懒得关心,他直接上了三楼,一头栽倒在宿舍的床上,呼呼大睡起来。
嗯,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没有空调,这大夏天的,那是真的热!
经常上班时候偷懒的兄弟们都知道,躺在家里的时候不见得能睡着,但是上班的时候,那睡得是真香!
哪怕顶着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和蒸桑拿差不多,魏贤钧依旧是一觉睡到下午三点。
下楼的时候,正巧听到调解室里拍桌子砸板凳的声音,还有副所长王大勇的低吼声。
“叫什么叫?你还委屈上了?人家两个孩子,都未满14周岁,你就算上法庭,也不会审判的,而且这件案子,你们的孩子,本来就是过错方,调戏女生,殴打人家孩子,你们还有理了?”
“这也就是你家孩子躺在医院里,要不然非得拘留他半个月不可,年纪不大,想耍流氓啊?流氓罪才取消几年啊?要是放在三年前,你们几家的孩子就是流氓罪,那时候吃枪子都是有可能的。。。。。。”
【给大家科普一下流氓罪,1979年设立,1997年取消;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其流氓集团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遇到严打的时候,流氓罪直接可以判处死刑,比特么杀人还要严格!流氓罪取消后,分解细化出五个罪名: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聚众淫乱罪、猥亵儿童罪!】
“睡醒了?”迎面遇到从办公室里出来的冯小刚。
“嗯,师父,里面什么情况?”魏贤钧示意调解室里的动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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