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EMS,留回执。
这不是要跟他谈,是把“谈”变成一条可控的轨道。
中午十二点,周明果然急了,陌生号电话打进来。
林晚没接。
紧接着短信来了,语气又开始演委屈:
【“你就这么绝?我都愿意赔钱了,你还要我怎么样?你是不是就想看我进去?”】
林晚依旧不回,只把短信存档。
她现在很清楚:他所谓“愿意赔”,不是承担责任,是怕执行端继续加码。
怕了才赔。
但怕了不等于改。
下午两点,派出所民警又来电话:“林晚女士,周明昨晚提出的所谓‘赔钱和解’,你们千万别私下收款。我们这边已经把他近期行为作为重点核查对象。赵强这边,我们已通过刻章、寄件记录和车辆线索继续追查,他仍未到案。”
林晚只回一句:“明白。我已通过律师函回复,走书面。”
民警“嗯”了一声:“这样最好。”
挂断电话,她心里更确定——系统也在提醒她别私了。
私了是最容易翻车的地方。
傍晚五点,公司法务发来消息:“周明又给公司寄了一封信,写‘撤回后愿意补偿公司损失’。我们没拆,已经按流程拍照留存,准备移交警方。”
林晚看到这句,反而更冷静。
他开始四处“撒钱求停”:对她、对公司、对物业(之前想撤登记),甚至可能对租客。
撒钱的人,说明他真慌了。
慌到连“钱要走哪条路”都顾不上了。
林晚回法务:“辛苦。不要私下沟通,原件移交警方,留移交记录。”
晚上回家,林母听说周明愿意赔钱,眼里闪过一瞬间的“是不是可以结束了”的希望。
林晚没打碎她的希望,但把现实说得很实在:
“妈,他现在赔钱不是认错,是想买停。停一停,他就能换招。我们如果收了钱又撤了,他以后就知道:用钱就能把人逼回去。”
林母咬牙:“那你还让律师给他回?”
林晚点头:“回不是为了和解,是为了把‘赔钱’这件事锁进流程里——只能公对公、只能书面、只能在系统里算。这样他一旦想耍赖、想翻脸,反而更好追责。”
她顿了顿,又说了一句很接地气的真话: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