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判长念完杜伯仲的判词,翻过一页,继续往下念。
前面五个人的判词,加起来不到两页,而杜伯仲一个人占了三页半。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杜伯仲在担任惠龙公司总经理期间,以月牙湖美食城项目为掩护,组织实施了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该项目立项之初,杜伯仲便以“文旅配套”名义低价获取月牙湖畔黄金地块,随后通过变更土地性质,将大部分用地转为房地产开发,非法获利数额特别巨大。”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伯仲指使他人围标串标,虚增工程造价,将惠龙公司资金挪作个人使用。为掩盖上述行为,杜伯仲安排人员通过多家关联公司走账,将非法所得洗白为“工程款”“咨询费”。”
“为逼迫月牙湖畔最后三户居民搬迁,杜伯仲指使社会闲散人员断水断电、堵门泼粪、深夜砸窗,其中一户老人因受惊吓突发脑溢血,至今偏瘫在床。”
“为垄断周边建材供应,杜伯仲纠集人员对三家砂石厂老板进行威胁恐吓,强迫其以低于市场价六成的价格向惠龙公司供货,其中一名老板拒绝后被殴打致肋骨骨折。”
“为赶工期,杜伯仲拖欠两百余名农民工工资长达八个月,工人上门讨薪时,杜伯仲指使保安将人拖出工地,并扬言“再来闹就打断腿”。”
宣判结束,审判长问:“被告人杜伯仲,是否上诉?”
杜伯仲苦笑:“我一个人占了这么大篇幅,还有上诉的必要吗?我认了,都是我干的,不上诉。”
……
“被告人常小虎……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是否上诉?”
常小虎:“我要上诉,大风厂的事,我就是个干活的,有哪一件是我能定的?你们神仙打架,不能全算我头上。”
审判长敲响法槌:“被告人,法庭已记录你的上诉请求。与本案无关的言论,不要在法庭上陈述。”
常小虎还想为自己发声,被身旁的法警轻轻按住了肩膀,最终选择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