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霄是骑着机车一路飞驰赶回来的,在外面狂野不羁、斗天斗地的第一火系异能者,在得知即将见到妹妹时,像个毛手毛脚的毛头小子。
狼狈不堪的女孩转过身,和陆霄的视线对上的一秒,不受控制地瑟缩了一下。
陆霄眼神里翻涌的激动,在看见面前女人残破的脆弱和陌生的怯懦后,呼吸和目光都像被狠狠烫了一下。
那张脸,那双眼睛,鼻子上的小痣,真的是他找了十年的妹妹。
“……雾宝?”
他的心脏像是在被钝刀子重重切割,他那明媚可爱、单纯无害,眼神清澈的妹妹,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到底……受了多少苦?
她有洁癖,神经大条又迷糊,别人两句装可怜的话她就能把家底掏给他。
这样的傻瓜,在末世活了十年,她究竟遭了多少罪啊?
“……哥哥。”女人张嘴不确定地喊了声,声音又干又哑。
陆霄的眼泪从那双狭长深邃的凤眸里一颗颗砸落,眼底的心疼几乎要溢出来。
“是哥不好,让你独自在外面受了那么多苦,连嗓子都坏了,哥对不起你。”
他把女人揽进怀里,紧紧抱住,像是生怕一松手她就会又一次消失。
女人显然没有料到这个哥哥竟然这么帅,母胎单身29年,头一回被一个超级大帅哥抱着,她哪能不激动?
“哥哥,你抱得我快喘不上气了。”她红着脸娇嗔着捶了捶他的后背。
陆霄这才松了松手劲儿,他抓着她瘦弱的肩膀,正准备让人带她去洗个澡,好好梳洗一下,目光却在无意间扫过她耳背时顿了下。
他分明记得沈雾荞的右耳耳后有一道显眼的疤痕。
那是她在沈家时,为了护着挨家法的沈烬被鞭子抽伤留下的。
现在怎么没有了?
而且不仅疤痕没有了,仔细看面前女人的脸,轮廓细节似乎也有些奇怪。
他眼神里那些热烈的光,一点点黯淡下去,眼底翻卷的暗流里是微笑遮蔽的危险。
“雾宝,哥给你攒了你最爱吃的榴莲酥,你是不是很久没吃过了?”
“哥哥,你对我真好,我现在正好饿了,我好想吃榴莲酥呀!你不知道我在荒野区流浪,每天都是过的什么苦日子。”
陆霄嘴角扯起一抹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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