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说一句“爸爸不努力”,明天说一句“都是爸爸的错”,后天再来一句“咱们家的钱都被爸爸弄没了”。
等到离婚的时候,那条沟已经挖成了河,两个孩子自然而然地跟着她站到了河对岸。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人,都是因为赵曼那个蛇蝎女人。
不过就算两个孩子已经这样,他也做不到什么都不管。
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如果两个孩子已经十八岁,做出这样的事情来,那他肯定是不会管的,成年人都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可这两孩子才几岁,正好处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而且又有个那样的妈妈在旁边教唆,他们能怎么做。
他能做的也就是帮邹劲夫,尽最后一份为人父的责任。
儿孙自有儿孙福,剩下的就只能靠他们自己了。
林默靠在沙发上翻了翻邹劲夫的手机,找到一份旧意外险保单的电子版。
那是邹劲夫还在打拳的时候买的,经纪公司统一给签约拳手上的基础险,保额不高。退役之后没再续过,邹劲夫自己都忘了这件事。
他打算过两天重新买一份人身意外险,三百万保额,受益人直接写那两个孩子的名字。
保险法他不太懂,翻了一圈邹劲夫记忆里的律师联系方式,简单咨询之后,他心里有了底。
人身意外险的保险金在法律上属于受益人的专属财产,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不纳入债务清偿范围。就算他哪天闭眼了,那三百万会直接打进孩子名下的账户,债权人一分钱都碰不到。
光打到账户还不够。
他还要找律师起草一份保险金信托协议,把三百万的用途固定住。
钱不进孩子个人的活期账户,直接进信托托管账户,由受托人按季度发放基本生活费,覆盖学费和日常开销,够用就行,防止被监护人挪用。
等孩子年满二十二岁,信托终止,剩下的余额一次性划到他们名下,让他们自己决定怎么用。
这是一层双重保险。
保险公司赔的钱直接进信托,信托按月给孩子打生活费,中间无论赵曼做什么都碰不到。
他不想自己留给孩子的那三百万,最后被赵曼以抚养费的名义挪走填窟窿。
这些都是这两天要办的事。
约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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