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椅里,见我浑身湿透、抱着个破匣子冲进来,惊得直起身:“囡囡?这是……”
我没说话,只把匣子放在八仙桌上,用灶膛里掏出的干草灰小心吸掉表面的水渍。然后,我摊开那几张纸。
是信。
不是一封,是六封。信纸薄脆,边缘已碎成毛边,字迹却异常清晰,是同一支钢笔写就,力透纸背,笔锋锐利如刀。
第一封,日期是1976年5月20日。
“阿沅:
今日又去青芦田看了。芦苇新抽的芽尖,嫩得能掐出水来。我坐在田埂上,看水光晃动,想起你上次说,喜欢听雨打在荷叶上的声音。可青芦田没有荷,只有水,只有芦苇,只有风。风过时,芦苇俯仰,像无数人在鞠躬。我忽然想,若你在此,定会说,它们是在向土地致谢。
我已向队里递了申请,想调去县农科所。那里有试验田,有新稻种,有你爱读的《作物栽培学》。若成了,我每月回来一次,带你去看新品种抽穗。若不成……我也不会走远。青芦田的泥,我认得每一道纹路。你的脚印,我数过三次——左深右浅,步幅四十三厘米。你走过的地方,我必踏足。
沈砚之字”
阿沅。
我屏住呼吸,手指抚过“阿沅”二字。这名字像一枚温润的玉石,贴着指尖,沁出微凉的暖意。是谁?是照片上少年心尖上的人?她后来来了吗?她看见这些信了吗?
我急急翻到第二封,日期是1976年6月15日。
“阿沅:
农科所的批复下来了,是‘暂缓’。队长说,眼下青芦田正缺人手,新修的水渠要验收,老牛病了,秧苗又闹虫。我答应留下。你莫笑我迂,阿沅。土地不等人。人可以等,田不能等。一季稻,错过就是一年。而一年,足够长出一茬新芦苇,也足够让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的名字,在心里刻得更深些。
今晨在田里捉虫,指甲缝里全是泥。我洗干净后,对着阳光看,那泥垢的纹路,竟像极了你左手无名指上那颗小痣的形状。你说怪不怪?
沈砚之字”
我下意识抬起自己的左手,无名指根部,果然有一颗浅褐色的小痣,米粒大小,圆润,安静。像一枚被时光遗忘的印章。
心口猛地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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