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唐军补充了熟悉地形、气候的兵员,还节省了从内地调兵的巨大消耗。当然,对这些“团结兵”的编制、将领任命、驻地调防,李瑾牢牢掌握在都护府和亲信汉将手中,防止其尾大不掉。
第三是推行教化,开启同化之门。在平壤设立“安东官学”,招募通晓汉文和高句丽语的学者任教,首批学生主要从归顺的高句丽中下层官吏、地方豪强子弟以及唐军中有功将士子弟中选拔,教授儒家经典、大唐律令、汉文书法算术。李瑾甚至亲自题写了“宣化导俗”的匾额。同时,下令各州县,鼓励甚至资助地方兴办乡学、村学,教材以朝廷颁布的《五经正义》等为主,师资可聘请流寓至此的汉人士子,或选拔本地通晓汉文的学者。对于学业优秀者,可推荐至洛阳国子监深造,或参加唐制的科举考试(虽初期名额极少,但象征意义巨大)。教育,是从根本上改变下一代认同的长远之策。
三、土地与赋税:制度的接轨
要建立长久统治,必须在经济基础上与唐朝制度接轨。李瑾以都护府名义,开始在高句丽核心区域推行唐制的基础——户籍和土地制度。
他派出大量由唐吏、投降高句丽文吏、唐军文职人员组成的清查队伍,深入各地,结合高句丽旧有户籍(部分毁于战火)和实地核查,重新登记户口,编制新的户籍册,区分“课户”(承担赋税徭役)与“不课户”(如官员、军人、特殊技艺者等)。同时,大力推行均田制。将大量因战乱形成的无主荒地、没收的叛乱贵族土地,以及部分官有牧场、山林,按唐制授予无地、少地的平民、归顺士兵、内迁汉民。规定“丁男、中男给田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女子、奴婢、工商户减等授田。永业田可传子孙,口分田身死还官。这一政策极大地吸引了无地流民和贫苦百姓,迅速稳定了基层社会,也为朝廷未来的赋税收入打下了基础。
赋税方面,暂时实行“从轻从简”的原则。在免税期结束后,计划推行与内地基本一致的租庸调制,但考虑到战后恢复的实际情况,税率可能有所降低,并允许部分折纳当地特产(如人参、皮毛、海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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