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挺正规啊,难道真是工人自己违规?”
江晨接过证据翻了两页,嘴角微不可察地勾起一抹弧度。
“申请人质证: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有异议!”
“第一,安全培训记录表上的签字,经比对与劳动合同上的签字笔迹明显不符,多为同一人批量代签,培训记录上的日期也存在多处涂改,系事后补做,并非当时形成。”
“第二,安全巡查日志仅有巡查人员签字,无现场照片、无整改记录、无工人签字确认,为被申请人单方内部记录,不具备客观证明力。”
“第三,即便有培训记录,也不能免除被申请人提供合格安全防护设施、保障作业安全的法定义务,更不能以此抵消工伤赔偿责任。”
一针见血,直接点出代签补做的关键!
郑坤的眼底闪过一丝讶异。
但他随即恢复平静,继续出示第三组证据。
“被申请人出示第三组证据:项目部工资计提明细表、公司资金审批流程单,共八份!”
“证明目的:被申请人按年度计提工人工资,符合合同约定及建筑行业惯例。”
“目前项目尚未竣工、工程款未回笼,工资支付条件未成就,不存在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形。”
“申请人质证。”
“对该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有异议!”
江晨语气平淡,却字字清晰。
“工资计提明细表、资金审批单均为被申请人内部财务凭证,系单方制作,对外不产生约束力。”
“用人单位内部资金安排,不能对抗法定的工资支付义务。”
“工程款是否回笼,也不能作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合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