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话音落下,江晨缓缓起身。
他身姿挺拔,声音沉稳有力,响彻整个仲裁庭。
“申请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发表如下辩论意见。”
“第一,关于拖欠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实行月清月结。”
“这是国家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
“案涉劳动合同中‘工资年度统一结算’的条款,是被申请人预先拟定、对所有工人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免除了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资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按月获取劳动报酬的核心权利,且被申请人在签署时未就该条款进行提示说明。”
说到这里,江晨的目光锁定在郑坤身上。
他先一步甩出国家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对方反驳,那就是反驳这条规定!
直接让对方无话可说!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该条款自始无效。!”
“结合考勤记录、工头转账记录、班组群通知,足以证明被申请人长期拖欠十二名申请人工资,最长达六个月,属于恶意拖欠!”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被申请人应当支付拖欠工资五十八万六千元,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十四万六千五百元!”
第一条说完,坐在旁听席上的工人朋友们,已经有些难以置信。
不光他们的工资可以要回来。
甚至还要加发25%!
如果放在之前,他们甚至连想都不敢想!
也不知道,法律还能这样做!
郑坤表情凝重,大脑飞速旋转,在思索要如何攻破江晨的辩论。
“第二,关于工伤保险待遇。”
江晨继续开口。
“首先,申请人林建国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任务从高处坠落受伤,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
“其次,许城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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