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别处会留下痕迹?”
“有可能,但不是报文留底。”
谢无咎另取一张更窄的灰纸,写“费”。
递急报的人要吃饭,马要喂料,长途要换骑。若走军驿,相关支用归驿程回销;若临时借粮运回车、脚夫或换运点马匹,脚力、马料、换骑便可能并入辖段转运勘合。
主簿道:“所以急报也会进粮运簿。”
“支用可能进,报文不会因此变成粮运文书。”
“十五年前的北来粮运依旧制经芦湾。”
“依旧制,西水门外水陆换运与北来粮车回销归芦湾一系。”谢无咎道,“这句话六月二十九已经记过。”
“那么芦湾应有这封急报的留底。”
“不应这样写。”
“为何?”
“先要证明送报人走了那一段,又借过粮运的人、马或车。若他走军驿、换别路,芦湾与这封报无关;即便经过芦湾,转运册也最多先见脚力、马料、换骑或随车杂封,不会替急报正文作答。”
评事把灰纸拿过去,亲自写下限语:
“依旧制可核芦湾转运体系之脚力、马料、换骑及随车杂封记;个案是否实经、是否借用粮运、是否形成相应记录,均未明。”
主簿仍未放弃:“随车杂封是什么?”
“不便归入粮册正文、却随一程车脚交收的封纸。有时只有件数与交割号,不记内文。”
“会不会就是最初疫报?”
“会不会,要看号、日、封页和两头交收。”谢无咎道,“不能因为缺一张疫报,便把每一封杂纸都叫成它。”
录事将三张纸重新排开:发端递发记、收端首收簿、转运费用痕迹。前两张能相互比时刻、来处、去处、领递人与封页,却不是两份同文副本;第三张只在实际借用粮运时出现,且不能证明所送内文。
评事据此开出两道核查签。
一道送兵部旧档房,按十五年前冬月、北路来处、封页与交收字段,核现存军务收发索引及移交目录。
一道送京西转运旧案房,只核芦湾体系同期脚力、马料、换骑、随车杂封的号目与交割,不预填最初疫报,也不调无关粮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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