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照檀的名字只出现一次,落在家属知悉栏。没有诉冤,没有请求采信,也没有把两枚玉写成彼此无关。
她在墙外留下的,仍是那些不替任何人省事的限制语。
评事将一张核位知悉纸放到谢无咎面前:“看完便签。”
纸上已替他拟好一句:
“被问人知悉玉甲来源答纸已附。”
谢无咎没有落名。
“给我一张空纸。”
“今日不再问来源。”
“我也不改来源。”他说,“正因为不改,才不能只写知悉。”
评事没有立刻答应:“你要添什么?”
“原答不撤。”
问答房安静片刻。
录事最终抽出一张窄纸,在题头写“原答核位”,注明只核既有答纸,不作新问。谢无咎提笔,一字一字写下:
“玉甲由生母崔氏于承安九年秋、本人初次随军北行前亲授,确日不记。授时只称旧物,命本人收好,未言用途、另一半去处或北境持用规制。”
他停笔蘸墨,又续了一行:
“本人后来据残供相近暗记及一名身份未在本问核验的旧人识认,曾以玉试探该人;此为后来判断,非授物人口述。今日随玉旧绳,不追认为承安九年原绦。”
末行写得最短:
“玉乙早先来处及二玉关系,非本人亲见,不代答。”
评事从头看完:“这几句话留在案里,往后未必对你有利。”
“我知道。”
他当然可以说记错了,可以说病中答问不清,也可以借今日重新编页,把母亲亲授缩成一个更模糊的“谢府旧物”。
可沈照檀把两枚危险的真东西送进官门时,连十六日无官封都肯写明。如今她没有借会核胜势替玉讨一个“并非凭信”,他也不能在墙内借归位之机,把自己的真话撤成一处空格。
墙内墙外没有一句私话,两个人却都没有替对方造一份好看的假纸。
录事念回全文。谢无咎在“原答不撤”旁按印。
玉甲来源答纸、玉乙来源纸、两玉限缩核见、三层文本核单和会核处置,各自有了现案页次。原物虽仍在案物房,谁要调走,须在案卷和物簿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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