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她在我身边,哪儿也不去。
所以我永远不会告诉她。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天在恒隆,我没有走过去,没有说出那句话,没有把她的珠宝都买下来,她会怎样。她大概会和另一个人结婚,被另一个人宠爱,在另一个人的怀里撒娇,叫另一个人“老公”。
那个人不会像我这样病态,不会在她手机里装定位,不会不允许她看别的男人,不会让她二十多年不能出门。那个人会给她正常的、健康的、被社会认可的爱。她会在那种爱里继续发光,继续完整,继续做那个没有被任何人伤害过的江柠。
而我,会继续做我的顾砚。成功的、冷静的、无懈可击的顾砚。把那个洞盖得好好的,盖到所有人都看不见,盖到我自己都以为它不在了。
但我走过去了。
我做了那个选择。我选择了靠近她,拥有她,把她据为己有。我把她养成了一个小废物,让她离不开我,让她习惯了被我照顾、被我包围、被我禁锢。
我亲手打造了一个精致而华丽的牢笼,用我的爱做锁链,用她的纵容做钥匙。钥匙在她手里,但她不会用。因为她已经习惯了牢笼里的温度、气味和安全,她不觉得那是牢笼,她觉得那是家。
这是我的罪。
也是我的救赎。
那是一个失眠的夜晚。凌晨三点,我躺在床上,怀里的人睡得很沉。窗帘紧闭,房间很暗,只有床头充电器上一个小小的蓝色指示灯在亮。
她蜷在我怀里,呼吸均匀,手指攥着我的衣角——这是她睡着以后无意识的小动作,攥着什么东西,怕它跑了。我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听她的呼吸声,听自己的心跳声,听窗外偶尔驶过的汽车轮胎碾过路面的声音。
然后我开始说话。声音很低,低到怀里的人不会听见,低到我自己都怀疑是不是真的说出了口。
“我六岁那年,我妈走了。”我看着天花板,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不是离家出走,不是离婚。就是走了。她在鞋柜上留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三千块钱和我爸公司的地址。她让我把这个交给爸爸,然后她走了。她没有回头,没有看我,没有抱我。她连一句话都没有对我说。”
我停了一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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